用来证明论点,说明乞人保持了自尊,做到舍生取义,又证明了上文“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与下文有的人不辩礼仪而受万钟形成鲜明的对比,说明人应该舍生取义,保持本心。
《鱼我所欲也》一箪食,一豆羹,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运用举例论证
成语典故是"嗟来之食"
春秋时齐国发生饥荒,有人在路上施舍饮食,对一个饥饿的人说“嗟,来食”,饥饿的人说,我就是不吃“嗟来之食”.终于不食而死(见于《礼记·檀弓》).后泛指带有侮辱性的施舍.
鱼我所欲也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关于“不受嗟来之食”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
嗟来之食:原文: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翻译: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踢着给人家,即使是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