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以前,凡上级对下级发的命令文告都可以称为“诏书”。
秦始皇开始,规定只有皇帝文告能称为“诏书”。皇帝的命令除了“诏书”,又有“制书”,两者区别是:“命为制,令为诏”,意思是涉及重大的制度方面的皇帝文告叫做“制书”,也叫“命”,《后汉书 光武帝纪上 建武元年九月》注引《汉制度》:“制书者,帝者制度之命。”可见,“制”或“制书”是有关重要制度方面的皇帝文告,较为隆重。“诏书”则是皇帝所发布的对于某个具体的人和事的命令,所以说“令为诏”。由上可见,“奉天承运皇帝制曰”与“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有关重要制度方面的皇帝文告,后者只是皇帝对具体人具体***发布的命令。汉朝汉武帝时代。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儒家学说确定了“天人合一”“天人感应”以及“君权神授”等思想,该学说认为天子受命于天,所以皇帝的诏书也体现了这一特点,但是具体的断句不是像电视剧里的那样: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而应该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这种形式。
“奉天承运”这四个字连用就是开始于朱元璋,不仅因为他命名的“奉天殿”,也还因为他所捧的大圭上面刻着这几个字。
而这一说法则是由明朝万历时期的天文学家沈德符最早提出来的,在他写的一本《万历野获编》中记载,明太祖训中曾经说过,皇帝所执的大圭刻着“奉天法祖”这几个字,所以皇帝也被称为“奉天承运皇帝”,皇帝颁布的诏书前面也都会加上“奉天承运”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