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治理所面对的纷繁复杂,战争那种大刀阔斧的行为简单了许多。
严刑峻法在越小的范围内、越短的时间内效果越显著,所以在强军备战阶段、在连续扩张阶段都是非常有效的利器。
当六国被统一猴,一则原法规使用范围扩大了很多、法规去约束的人的习俗却复杂了更多,二来能有效执行法律的官吏比例却大幅度下降,在执法上只能走向更加刻板,最终必然变形(恰是激发陈胜造反的直接原因)。
统一从理论上就可以一蹴而就,而治天下却从来不存在可以永远不变的制度。
再从哲学高度看,东方理论里讲“刚不可长,柔不可强”——严刑峻法这种显然属于刚烈的手段,当然是难以长久持续的实施并保持效果的;西方哲学讲“内涵越多,外延越少”——当治理范围扩大多少倍后,当初治理一地的规则越详尽、在大范围内实施的难度就越大,效果越差。
可见,秦的短促,其必然性不仅是古人在《过秦论》等著作里已经阐明了的,而且其走势是完美符合古今中外自然规律的结果
答:秦法实质是一种战时体制,如果在战争年代实行严刑峻法是可以让军队的战力无限增强,但六国已灭,天下已大一统再用军法来治理平民就极不合适,所以说马上取天下,不可以马上治之。秦始皇统一了六国急需转变治国理念,改变原来的战时法治,而改用较为宽松的政策来治理百姓,但始皇帝不为所动而是忙于俢长城,修骊山陵、营建阿房宫,大肆滥用民力,还在李斯的建议下更加完善了酷法,最终耗尽了民力,使得天下苦秦久矣,陈胜、吴广振臂一呼大秦天下倾刻间樯橹灰飞烟灭,统一的秦帝国只活了十五岁便亡了。
秦国的严刑酷法应该只是为了保证变法的顺利实行,真正做到一切以法治国,这样可以保证国家有续平稳的进行。
问:“为什么秦朝用严刑酷法可以统一六国,却不能治天下?”
答:“我认为回答这个问题也可以从哲学的观点进行讨论。”
根据矛盾的好点,矛盾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秦过变法、确立严刑酷法的时候,那个时候秦国主要的矛盾为外部的矛盾,那就是和六国之间的矛盾,这个时期的人们只会认为有严格的法律是个好东西,因为他可以使秦国的人民凝聚在一起,共同抵抗敌人,所以刚开始的严刑法对秦国凝聚人心,统一六国是有很大的作用的;
但是统一六国之后呢,也就是天下一统之后,国家的主要矛盾就变成了内部的矛盾,那这个时候国家经过长期的战乱,急需要的就是修生养息,有个宽大的政策让饱受战乱的人们好好的生活,可是你还是严刑酷法,那百姓无法好好的生存,国家还能治理的好吗?
所以根据发展的观点来看,但矛盾不同时,我们就应该转换不同的政策,不能死守祖制不能变的观点。历史上历朝历代刚开始的政策对于国家都挺有利的,但是到后来慢慢的就开始阻碍国家的发展,甚至会使国家灭亡。你善于改变,你就获得了主动权。
所以秦国的法律也是一样的道理。时代在发展,我们不能总是墨守成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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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能够从一个边陲小国发展壮大,灭六国,一统诸夏,最主要的功臣就是商君卫鞅,简称商鞅。商鞅变法的核心就是耕战体系和军功授爵制。
所谓严刑酷法,只是手段。法律不管严不严,都比没有法律强。商鞅变法之后,秦国严格执行这几项制度。耕战,使秦国有充足的粮食可以进行战斗,军功授爵制,使底下平民可以获得得到土地,改变自身地位的方式。由于粮食充足,士兵好战,秦国国力强盛,几次大型战争都赢得胜利,即使偶尔有失利,也能很快组织更多兵源。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秦国基层组织严密,可以迅速动员几十万大军。中国古代历来是皇权不下乡,基层组织只到县一级,乡间都由地主,士绅统治。反观六国,无论哪国的统治力凝聚力都比不上秦国,尤其是楚国,面积最大人口最多,但国家内部分封建制,诸侯林立,根本没法整合全部力量。而且六国基本还是贵族世代统治,底层人民没有动力。
所以秦国能灭六国也是情理之中。
但一统六国之后,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秦国从边陲小国变成了一个数百万平方公里的帝国,很多手段已经不能继续使用。首先基层的统治问题,新征服的土地那么大,秦国没有那么多合适的基层官吏,所以必然造成统治力下降。地方太大,原来很多服役原来可能只需要去几十里上百里外,现在需要去几千里外,增加了负担。最重要的军功授爵制也因为灭了六国,没有新的敌人,没人多余的土地,所以只能继续战争,所以秦始皇又把野战精锐派去征服百越,以及抗力匈奴,造成内部部队太少。在后期各地起义时,没有足够的军队消灭敌人。
一般经过混战一统天下的王朝,开始几十年都会休养生息,慢慢发展。但秦朝不同,后代的王朝可以借鉴秦朝,但秦朝是中国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很多事也只能摸索,就想伟人说的那样,摸着石头过河,很不幸,秦国过河时淹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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