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联:烟花满天庆新年,下联:红包遍地迎新春,横批:有钱任性
2. 上联:胖三斤瘦三斤,体态丰腴迎新春,下联:高五分低五分,分数涨了乐开颜,横批:逢考必过
3. 上联:春色满园关不住,下联:我诱红杏出墙来,横批:春意盎然
4. 上联:天增悠悠岁月,下联:春满朗朗乾坤,横批:恭贺新禧
5. 上联:该吃吃,该喝喝,遇事别往心里搁,下联:泡着澡,看着表,舒服一秒是一秒,横批:开心就好
仅是个人理解,没有核对相关法律规定。
理论上说,谁违法都要受到处罚。类似于“霸座女”之类的人违法了应当受到处罚,但是用违法手段抨击她的这种违法行为及其他人的违法行为也要承担法律责任。把握一点,我批评的“事”,而不是人,“对事不对人”。警方对类似***的通报是比较严谨的。如果哪个民警把这“座霸女”的个人信息透露出去,处分是跑不了。
一、拍“霸座女”霸座时的***,只要是真实的,不是经剪辑歪曲事实真相的,上传是不违法的。好的行为可以拍了上传,违法违德的也可以拍了上传。好的你可以赞扬,违法违德的你可以抨击。***涉及个人隐私的仍要慎重,最好不要乱传。
二、将个人姓名一并上传,扒相关人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员,工作单位等信息并上传就违法了,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即便违法或罪犯,也是公民、也有个人隐私权。侵犯公民隐私权不仅是民事违法、行政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刑事法律责任。比如安医生******的相关当事人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三、留言带辱骂性质的要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PK下面图片的人。主要是承担行政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比如其中一个人因隐私被侵犯,想不通***了。
但是,由于可以理解的原因,一般除了那些“公众人物”和所谓名人外,自知理亏,很少有人通过法律手段***,通过法律***也得不到公众的认可。另外,有关部门也会“取证难”。
这里要再一次提醒有的网民,留言时不要动不动就去辱骂他人。有的作者仅是提出对某件事的个人意见,对法律的个人理解,意见不合可以发表自己的看法。但是有的人一言不合开骂,甚至挖苦讥讽变相辱骂,殃及作者或***当事人的家人,对这些不文明的行为取证“一点也不困难”。不是有不少在个人微信群里辱骂警察的人都被拘留了吗?何况在类似于《今日头条》开放性很强的网络平台上辱骂他人,有时候只是没较真而已。
网上有一些水军团队,这些团队实际上是网络社会的“非法组织”,经常是扰乱视听,左右民意,对网络社会具有不可低估的危害性,国家不会放任不管,管起来也不是复杂的事。希望我的网友们别做“出头鸟”,否则后悔真的就晚了。
看不懂答案没事,我不在乎。张嘴就骂略嫌下作,懂?
事实上,非经法定程序或法律许可,泄露任何人的个人信息,都涉嫌违法。
只有为数不多的几种情形例外:
这就是个黑色幽默:你在高铁上耍赖后,全社会都对你耍赖,而且你还不知道具体是谁对你耍赖。
霸座女周某某的个人信息在几个小时内,就被"人肉"收索出来,公布于世,真真佩服现在人的工作效率竞如此之快!
周某某的个人信息被公布了,网上多有讨论。但老兵认为,周某某在高铁上二分钟之内的大所作所为,最起码是道德的缺失,如果严重讲来,就是妨碍公务执法。
对这样的人信息泄露,不算泄密,用曝光两字较妥。
元月的安徽罗女人竞敢拦高铁,前有孙男人霸占座位,今又有周某某不知羞耻当回霸座女。他们的素质不高吗?非也!
他们就是用他们丑陋的灵魂,来挑战我们的道德底线。
我总觉得铁路公安部门对他们的处理太软弱太轻了。低成本的犯罪行为会为某些人大开方便之门的。
至于泄露他们一点点个人信息,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懊悔,让他们知道只有做一个有道德底线的人,做一个正能量的传播者,才是最重要的。
对于霸座女这种不要脸的女人。良心丧尽,修养全无,滿嘴脏话,***泼妇。怎么拍都不为过,那有隐私可言。这等泼妇,今后应当永远取消她乘座公共交通工貝的资格。(包括汽车,火车,飞机,轮船,高铁,动车)。
我个人觉得违不违法,要看具体的***,对于高铁上发生的事情,我认为拍摄是不违法的,何谈侵犯隐私?
高铁上的***并不是在透露人的人隐私,曝光一段真实,为今后的取证留下依据,这如同马路上的摄像头一样,难道他拍违章车辆也算是侵***的隐私吗?
另外还有一点,是不是侵犯隐私,还需要对照拍摄的环境,高铁上霸座女人的行为就发生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个时候的场景,大家都一目了然,把这份场景保留下来,谈不上是什么隐私,但如果这个女人在浴室里和她老公抢水龙头,你如果拍下来,恐怕就属于侵犯隐私了。
从我本人来讲,算不算侵犯隐私,还应该针对什么人,隐私是针对谁说的,是针对人说的,对于那些违法犯罪的分子,他们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人类的道德约束范畴,就不应该按人的隐私来算,因为这种人她根本就不要脸,更谈不上什么隐私可言,如果我们还为她保护隐私的话,那么受害者的隐私又有谁来保护呢?所以这种拍摄行为不仅不是侵犯隐私,应该按见义勇为来处理,正因为他提供了录像,才为惩罚这个女人提供了依据,这才是一种正义,才是一种社会的正能量。我们国家目前所缺少的就是这种社会的正能量,应该大力发扬鼓励。
我们或许都知道,现在社会上见义勇为的***特别少,这是为什么?就是因为我们的法律在某些方面过多的维护犯罪者的利益,导致受害者的利益没有人来维护,让见义勇为的人无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处于一种尴尬的境地,所以敢见义勇为的人并不很多,我们应该从法律上多为见义勇为的人考虑一下。弘扬正义震慑邪恶,不仅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更是社会的义务,对于霸占座位的女人,不仅仅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更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不能仅仅是罚款200块钱就不了了之,车停错的地方还罚款200块钱呢,如果要是这样的话,一个演艺人也想出名,霸占个座位就做到了,所以对于这些违法乱纪的人,要加重处罚,否则这些人就更肆无忌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