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基金报
中国基金报 晨曦
金融反腐最新通报来了!
6月14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局原负责人王柱被***和公职。
通报指出,王柱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筹码,包庇监管对象违规行为,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弃守职责使命,带头顶风***。王柱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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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监管对象违规行为
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辽宁省抚顺市监委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局原负责人王柱***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柱存在以下问题:
• 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参加迷信活动;
•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购物卡,违规出入私人***,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 违反组织纪律,未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插手干预被监管机构人事安排;
• 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财物;
• 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干预被监管机构经营活动,帮助被监管机构逃避检查或处罚;
• 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指出,王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甘当“两面人”,价值观、权力观扭曲;背离初心使命,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筹码,包庇监管对象违规行为,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沆瀣一气;弃守职责使命,带头顶风***。
王柱的主要***违法问题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王柱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柱***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王柱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经辽宁省抚顺市监委研究,决定将王柱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从事金融监管工作多年
去年12月被查
***息显示,王柱出生于1969年1月,在职大学学历。王柱从事金融监管工作多年,早期曾在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工作,后进入原保监会,曾任原湖北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处长、原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原安徽保监局局长等职。
2018年,王柱任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筹备组组长,后出任该局局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后,王柱任黑龙江监管局局长。2023年11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显示,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原局长唐智杰取代王柱出任黑龙江监管局局长。
2023年12月,中纪委***通报显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局一级巡视员王柱涉嫌***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辽宁省抚顺市监委监察调查。
今年以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反腐工作持续推进,已有多名干部被处理。例如,6月7日,原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主任刘张君被***,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今年3月,原深圳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辉烨被***。今年1月,原吉林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高飞被***。
此外,今年以来被查的金融监管干部还包括原青岛银保监局二级巡视员赵东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调解中心筹备组组长任春生,中国***科技监管司司长、信息中心主任姚前,原银保监会法规部副主任张劲松,原银保监会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一级巡视员李世谦等。